超过欠条的诉讼期限该怎么办?


如果超过了欠条的诉讼期限,不用过于着急,还是有一些办法可以尝试维护自身权益的。 首先要明白诉讼时效的概念,简单来说,诉讼时效就是法律给权利人向法院请求保护自己民事权利规定的一个时间限制。在这个规定时间内,权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一旦超过这个时间,义务人就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就像我们常见的借款纠纷,一般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 当超过欠条诉讼期限后,第一个办法是尝试与对方友好协商,促进双方就原欠条达成还款协议。因为即使诉讼时效过了,双方基于自愿达成的还款协议,是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会受到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比如,你和对方沟通,对方同意还钱,还签了新的还款协议,那么之后对方就不能再拿诉讼时效已过作为理由不还钱。 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第三款,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贷款人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能够认定借款人同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义务的,对于贷款人关于借款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主张,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此外,即使超过诉讼时效,若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也不能再要求返还。比如债务人主动把钱还了,之后不能因为诉讼时效过了又要回去。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 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