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不还起诉后对方没钱还该怎么办?


如果借款不还起诉后对方没钱还,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处理。 首先,可以与对方协商。借贷关系属于民事契约关系,产生的纠纷是民事常规纠纷。即便起诉了,如果对方确实经济困难,暂时无法还款,您可以和对方友好协商,在您同意的情况下,制定分期付款计划。比如,让对方每月固定还一部分钱,减轻其还款压力,同时也保障您能逐步收回借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这就是协商解决的法律依据。 其次,若协商不成,对方又不履行还款义务,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但会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另外,如果经过执行程序,发现对方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有可能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您的债权就没了,一旦发现对方有新的财产线索,您随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而且,对方还有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限制高消费等约束,例如不能坐高铁、住星级酒店等,以此促使其还款 。 最后,要注意向人民法院寻求民事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要及时关注时效问题,维护自己权益。 相关概念: 强制执行:就是在当事人不履行法律判决时,由法院强制其履行义务的一种法律手段。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对那些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的一种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