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童工下班后意外受伤该怎么办?

我是一家小工厂的负责人,前段时间招了个看着挺大的孩子干活,后来才知道是童工。结果这孩子下班后意外受伤了,我也挺担心的,不知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里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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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童工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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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童工下班后意外受伤的处理办法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童工”这一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所以,童工指的就是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一旦用人单位使用了童工,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 当童工在下班后意外受伤,用人单位要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条明确指出,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这意味着,从孩子被送到医院开始,所有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医疗相关的支出,以及孩子在治疗期间的生活开销,像吃饭、必要的护理费用等,都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童工在下班后意外受伤导致伤残,那就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等级,用人单位要给予相应的一次性赔偿。劳动能力鉴定是由专门的机构,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因工致残人员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的等级鉴定。一次性赔偿的金额会根据鉴定出的伤残等级来确定。具体的赔偿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另外,使用童工本身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如果用人单位在接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通知后,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所以,用人单位一旦发现使用了童工且童工受伤,应第一时间积极承担起救治和赔偿责任,同时尽快将童工送回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身边,避免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而对于童工的监护人来说,如果发现孩子权益受到侵害,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孩子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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