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公司不给钱该怎么办?


当遇到自动离职公司不给钱的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要明确工资的概念。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就表明,只要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支付相应的工资,即使劳动者是自动离职,也不能成为用人单位拒付工资的理由。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性,向用人单位说明自己的诉求,并且指出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以《劳动法》第五十条为依据,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同时,要注意保留好与用人单位协商的相关记录,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政府部门。劳动者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劳动者提供的信息进行调查,如果发现用人单位确实存在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这一途径依据的是《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该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另外,劳动者还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问题。劳动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行居中公断与裁决。劳动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要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一旦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照裁决结果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执行仲裁裁决,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报酬等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这为劳动者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工资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 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