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钱不还且人去楼空该怎么办?


当遇到公司欠钱不还且人去楼空的情况,不必惊慌,可以通过以下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要保留好相关证据。证据是追讨欠款的关键,像借款合同、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都能作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有了这些证据,才能在后续的追款过程中有据可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其次,可以尝试查询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该公司的股东信息、注册资本、经营状态等。若发现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股东承担相应责任。 接着,向法院提起诉讼是重要的法律手段。即使公司人去楼空,也不影响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等方式通知公司应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法院作出判决后,如果公司不履行判决,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在申请强制执行阶段,法院可以查询、冻结、划拨公司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公司的财产。要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后,如果发现公司存在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行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