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违约后公司不出解约函该怎么办?


在探讨三方协议违约后公司不出解约函的解决办法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三方协议的基本概念。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它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当毕业生与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后又决定违约,公司却不出具解约函,这是一个较为常见且棘手的问题。从法律层面来看,三方协议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三方协议通常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力。 若毕业生违约,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是合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毕业生违约后应主动与公司沟通,表明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 如果公司拒绝出具解约函,毕业生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尝试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向公司说明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困难,争取公司的理解。毕竟,协商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通过和平沟通,双方有可能达成一致。 若协商无果,毕业生可以寻求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帮助。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就业指导中心有责任和义务协助毕业生解决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他们可以与公司进行沟通协调,促使公司出具解约函。 此外,还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虽然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有所不同,但劳动监察部门可以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在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毕业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请求法院判决公司出具解约函。但诉讼是一种较为复杂和耗时的方式,需要毕业生充分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成本。 总之,三方协议违约后公司不出解约函,毕业生应保持冷静,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