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按揭房究竟要如何进行更名过户呢?


在民法典中,按揭房的更名过户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和要求来进行: 首先,要明确的是,房屋在按揭期间是抵押给银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需要取得抵押权人(也就是银行)的同意。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则按照其约定执行。并且,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时,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若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具体的操作流程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 提前还贷:如果有足够的资金,可以提前还清银行的按揭抵押贷款,从而消除抵押登记。还清贷款后,取得房产证,双方再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若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也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之后再办理过户。 2. 协商变更贷款人:如果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 3. 转按揭:在转按揭申请通过银行审核后(审核通常需要五个工作日),且银行确认可以去还贷的当日,买方申请贷款的银行所指定的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携带相关款项共同办理还贷手续。办理完结还贷手续后,由担保公司或者中介机构为卖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事项。最后,在办理完结注销抵押手续后,双方在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陪同下去房管部门过户。 另外,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规定,在某些情形下,当事人应当持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变更等必要材料,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比如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等。如果该抵押权的变更将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材料与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材料。 在办理过户时,还需要缴纳相关税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