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起诉法院不受理该怎么办?


当遇到医疗纠纷起诉法院却不受理的情况,首先我们要弄清楚法院不受理的原因。一般来说,法院不受理案件可能是因为起诉不符合法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是因为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就是说你和这个医疗纠纷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比如你不是患者本人也没有得到患者的合法授权,法院自然不会受理。这种情况下,如果你是患者的近亲属或者有其他合法权益关联,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证明你与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 要是被告不明确,例如你只知道大概是某个医院存在问题,但无法明确具体的医疗机构或者相关责任人员,法院也无法受理。你需要尽可能收集准确的被告信息,比如医院的全称、地址、联系方式等,确保被告具有明确性和唯一性。 诉讼请求不具体也是常见的问题。你需要明确自己要求被告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比如赔偿经济损失、承担后续治疗费用等,并且要详细说明事实和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你的诉求。 如果是不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可能该医疗纠纷存在其他的解决途径,比如可以先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等。若属于受诉法院管辖问题,你要确认该纠纷是否应该由这个法院受理,若不属于,你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重新起诉。 当你确定法院不受理是不合理的情况时,你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所以,你可以在收到不予受理裁定书后的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起诉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