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和担保人都跑了该怎么办?


当遇到债务人和担保人都跑了的情况,债权人不必惊慌,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基本的法律概念。债务人就是向债权人借钱的人,有按照约定还钱的义务;而担保人则是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根据担保合同约定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的人。 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先尝试收集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包括借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收集这些证据是为后续的法律行动提供基础。 接下来,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使债务人和担保人下落不明,法院也会受理案件。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被告送达诉讼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法院会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 获得胜诉判决后,如果债务人和担保人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此外,如果担保人是一般保证责任,在债务人的财产经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总之,当债务人和担保人都跑了,债权人要及时采取法律措施,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债权。在整个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