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担保人,债务人不还钱该怎么办?


在借贷关系中,担保人扮演着重要角色。当债务人不还钱时,担保人可能会面临债主的追讨。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应对办法。 首先,我们要明确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只有在通过法律途径,确认债务人确实无法偿还债务后,债权人才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则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所以,你需要先确定自己属于哪种保证方式。 如果是一般保证,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要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你承担责任。不过,你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当遇到债务人不还钱的情况时,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与债权人协商,说明情况,争取达成合理的解决方案,比如延长还款期限等。二是积极与债务人沟通,督促其尽快还款。如果债务人有能力却拒不偿还,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债务人,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在处理这类问题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担保合同、借款凭证、还款记录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