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了给女朋友的一万多能要回来吗
和女朋友分手了,恋爱期间给她转了一万多块钱。现在心里有些纠结,不知道这笔钱能不能要回来。想了解从法律角度看,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办法把钱要回来,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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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了给女朋友的一万多是否能要回来,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这笔钱被认定为借款,那么是可以要回来的。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如果当时转账时有表明是借款,比如聊天记录里有提及借款事宜、还款时间等,或者有借条等证据,那么就可以按照借款关系,要求对方偿还这笔钱。 其次,如果这笔钱属于赠与性质,情况就较为复杂。一般情况下,赠与行为完成后是不能随意撤销的。不过,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如果女朋友存在这些法定情形,那么可以尝试撤销赠与要回这笔钱。 另外,如果这笔钱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与,比如彩礼性质等,在恋情终止后,有权索回。要是这笔钱具有特殊象征意义,比如在特殊节日发的“520”“1314”等有特殊含义的红包,通常会被认定为赠与,很难要回来。 总之,要判断这一万多能不能要回来,关键在于确定这笔钱的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的撤销赠与条件等。 相关概念: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物交付之前,赠与人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撤销赠与的权利,但已经赠与的非特殊情况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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