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手了给对方的钱能否要回来?

和对象分手了,恋爱期间给对方转过不少钱,有平时的转账,也有节日发的红包,现在心里有点纠结,不知道这些钱还能不能要回来,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哪些情况能要回,哪些不能。
展开 view-more
  • #分手财产
  • #恋爱转账
  • #赠与财物
  • #借款偿还
  • #彩礼返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分手了给对方的钱能不能要回来,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恋爱期间,一方为了给对方制造浪漫或者基于特殊意义进行的转账,比如在情人节转账520元、1314元,或者在对方生日时转账等,通常会被看作是对另一半的赠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这种赠予行为完成后,一般情况下送出去的钱财是无法收回的。 其次,如果是恋爱期间一方借了另一方的钱,那么分手后,出借方有权要求对方归还借款本金以及相应的利息。这是因为借款关系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即使双方恋爱关系结束,债务依然存在。 再者,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有彩礼性质的财物,分手后是可以要回来的。但要是普通的日常共同消费所花的钱,比如一起吃饭、旅游等费用,是不能要求对方偿还的。 另外,《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也就是说如果出现这些法定情形,即使是之前赠与的钱也有可能要回来。 总之,恋爱期间给对方的钱能否要回要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 相关概念: 赠与:就是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另一方,另一方接受的行为。 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男方给予女方家庭的财物。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