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且债务人跑路了该怎么办?


当遇到借钱不还且债务人跑路的情况,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要明确债权债务关系。简单来说,就是要确定你和债务人之间确实存在真实有效的借款事实。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借条、转账记录等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 其次,若债务人跑路,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一旦债务人被宣告失踪,就会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另外,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使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也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其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进行缺席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债权人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债权人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