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无还款能力该怎么办?


当被执行人无还款能力时,这是许多债权人会面临的棘手问题,不过法律上也有一系列的规定和应对措施。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的解决办法。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执行中止和终结执行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而当被执行人确实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时,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等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恢复执行。也就是说,如果被执行人目前没有还款能力,法院可能会先暂停执行程序,等其有财产了再接着执行。 其次,对被执行人进行限制和监督也是很重要的手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比如不能乘坐飞机、高铁,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会对其信用产生严重影响,督促其尽快还款。 另外,债权人自身也需要积极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虽然被执行人当前可能无还款能力,但之后可能会有新的财产。债权人要留意被执行人的财产变动情况,一旦发现其有新的收入、资产等,及时向法院报告,以便法院恢复执行程序。 最后,如果被执行人是企业,还可以考虑申请其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通过破产程序,有可能使债权人的债权得到一定程度的清偿。总之,在被执行人无还款能力时,债权人要依据法律规定,采取合适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