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主合同未成立但收了定金该怎么办?

我和别人谈合作,对方给了定金,可后来主合同没成立。我不清楚现在该怎么处理这笔定金,是直接退还,还是有其他说法?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看自己该怎么做才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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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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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主合同未成立但收了定金该如何处理的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定金的概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它具有证明合同成立、担保合同履行等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同时,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当主合同未成立时,定金的处理方式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因为给付定金的一方的原因导致主合同未成立,比如给付定金方故意拖延签订合同、提供虚假信息等,那么按照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这是因为给付定金方的过错行为使得合同无法成立,其应当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要是由于收受定金一方的原因,例如收受定金方拒绝签订合同、提供的合同条款存在重大问题等,致使主合同未成立,此时收受定金的一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是对收受定金方违约行为的一种惩罚,也是对给付定金方的一种补偿。 若主合同未成立是双方都没有过错的原因导致的,比如因为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情况,使得合同无法成立,那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当将定金返还给给付定金的一方。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不存在违约行为,定金的担保功能也无法实现,所以应当返还定金。 综上所述,主合同未成立时收了定金的处理方式,关键在于判断导致主合同未成立的原因,依据不同的原因适用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处理定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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