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不让会见该怎么办?
我有个朋友被关在看守所,我想去会见他,可看守所就是不让。我完全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我想了解下,遇到看守所不让会见的情况,我到底该怎么办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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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看守所不让会见的情况时,首先我们要弄清楚背后可能存在的原因,然后再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从法律层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如果是非律师身份的人员想要会见在押人员,通常在侦查阶段是不被允许的。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许可,辩护人以外的其他辩护人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如果是律师依法会见却被看守所拒绝,律师可以依据《律师法》等相关规定维护自己的权利。《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并且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若看守所无正当理由拒绝安排会见,律师可以向该看守所的主管部门,也就是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反映和沟通,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安排会见。同时,也可以向律师协会或者司法行政机关投诉,这些部门会对该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要是非律师身份的家属或者朋友等想要会见,而看守所不让会见,首先要确认案件所处的阶段。如果处于侦查阶段,那一般是不可以会见的,只能耐心等待侦查结束。如果已经到了可以会见的阶段,比如在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却仍然被拒绝,家属或朋友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说明自己会见的合理理由,请求办案机关协调看守所安排会见。若申请后仍未得到解决,可以向上一级的相关部门进行申诉,比如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看守所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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