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商事仲裁结果不服该怎么办?
我之前和合作方有商业纠纷,申请了商事仲裁。但仲裁结果出来后,我觉得不合理,对这个结果很不满意。我不太清楚接下来该怎么做,也不知道在法律上有没有其他途径可以解决,想了解一下对商事仲裁不服后该采取什么措施。
展开


在商业活动中,商事仲裁是解决争议的一种常见方式。然而,当当事人对商事仲裁结果不服时,会关心接下来该如何处理。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解决途径。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商事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这意味着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能接受仲裁结果。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仲裁裁决存在特定情形,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总之,当对商事仲裁结果不服时,虽然受到一裁终局制度的限制,但当事人仍然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