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对方不让见孩子该怎么办?

我和前夫离婚了,孩子归他抚养。可现在他总是找各种理由不让我见孩子,我很想念孩子,也担心会影响孩子的成长。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我有什么办法能解决这个问题,维护我见孩子的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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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探望权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婚姻关系结束后,许多人会面临像您这样的困扰,即离婚后对方不让见孩子。这涉及到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探望权。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当遇到对方不让见孩子的情况时,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处理。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沟通。毕竟良好的沟通是解决问题的基础,心平气和地和对方坐下来谈一谈,了解对方不让您见孩子的原因,同时也向对方说明您见孩子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争取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确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探望方式和时间。 如果沟通协商没有效果,您可以寻求第三方的调解。比如请双方的亲朋好友从中斡旋,也可以请求当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相关组织介入调解。这些组织具有一定的调解经验和权威性,他们的介入可能会促使对方改变态度,解决您的探望问题。 要是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探望权。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确定您的探望权行使方式和时间。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离婚协议书、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等能证明您享有探望权的文件,以及对方阻止您见孩子的相关证据,像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如果对方仍然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拒绝您探望孩子,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注意的是,强制执行的对象并不是孩子,而是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法院可以通过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促使对方履行协助您探望孩子的义务。 总之,离婚后您依法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当权利受到侵害时,要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您能够与孩子保持正常的联系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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