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无存款可执行该怎么办?


在司法实践中,当遇到被执行人无存款可执行的情况时,我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强制执行的基本概念。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这是法律赋予胜诉方的重要权利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这就意味着,除了存款,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也可以成为执行对象。当发现被执行人无存款可执行时,我们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其其他财产线索。例如,房产就是常见的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进行查封,若符合条件,还可进行拍卖,拍卖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债务。另外,车辆也属于可执行财产范畴。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的车辆进行扣押和处置。除了有形财产,被执行人的无形财产也可能被执行。比如,被执行人在公司享有的股权,法院可以冻结并进行评估拍卖。其拥有的知识产权,像专利权、商标权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也能通过一定程序进行变现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有到期债权,即别人欠他的钱到期了,法院可以向次债务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次债务人将应还给被执行人的款项直接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如果通过调查,确实发现被执行人目前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债权人的权利就此消灭。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债权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在此过程中,债权人自身也应积极收集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同时,法院也会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总之,当被执行人无存款可执行时,我们不要灰心,要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和手段,通过多种途径来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