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小时工被辞退该怎么办?
我在工厂做小时工,突然就被辞退了,也没说啥原因。我也不知道这种情况自己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我有什么权益,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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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工厂小时工被辞退时,首先要明确小时工在法律上一般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意味着,如果工厂是按照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辞退小时工,并且符合工作时间等相关要求,那么通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不过,小时工要注意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比如,工厂是否按时足额支付了劳动报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如果工厂存在拖欠工资或者未按标准支付工资的情况,小时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如果小时工认为自己并非非全日制用工,而是全日制用工,那么被辞退时情况就不同了。如果属于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当遇到被辞退的情况,小时工可以先与工厂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其说明辞退理由以及结算清楚工资等费用。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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