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假起诉离婚的情况该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本是假离婚,打算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达到一些目的,可现在对方假戏真做。我不知道这种假起诉离婚的情况该如何处理,想知道从法律层面有什么办法能保障我的权益,该怎么做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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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并没有“假起诉离婚”这个确切的概念。通常所说的“假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为了达成某种特定目的,如获取购房资格、逃避债务等,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实际上并不想真正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然而,一旦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且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或调解书,婚姻关系就会在法律上解除,不会因为双方所谓的“假离婚”意图而改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说,只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生效了,那么婚姻关系就正式结束了。 如果遇到一方假戏真做,另一方认为权益受到侵害,首先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双方关于“假离婚”的沟通记录,包括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此证明当初离婚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若能证明在财产分割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受损方可以在法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另外,如果是为了逃避债务而“假离婚”,债权人发现后,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起诉,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所以,债权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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