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转移财产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为了躲避债务办了假离婚,还把财产都转移到对方名下。现在债权人发现了这事要起诉我们,我想知道法院会怎么判我们这种假离婚转移财产的情况,会有啥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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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其实并没有“假离婚”这个概念。只要夫妻双方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经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离婚行为就是有效的。而所谓的“假离婚转移财产”,通常是一方或双方通过离婚协议等方式,故意将财产进行不合理的分配,以达到逃避债务、隐匿财产等目的。 如果是在离婚诉讼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要是涉及到逃避债务而假离婚转移财产,债权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用这些财产来偿还债务。 此外,对于通过假离婚转移财产这种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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