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厂员工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该怎么办?


当小厂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被辞退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首先,要明确劳动关系的认定。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的用工行为,就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常见的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 其次,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员工可以要求厂方支付双倍工资,最多可支付11个月。 再者,被辞退的赔偿问题。如果厂方属于违法辞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最后,如果与厂方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来解决纠纷。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