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前几年申报个税时没填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办?


当发现前几年申报个税时没有填写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不用过于担心,是有办法进行补救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这个概念。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赡养老人的负担,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给予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如果发现前几年申报个税时没填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您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更正申报。具体操作步骤如下: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登录账号后,在首页找到“办税”选项,点击进入后选择“更正申报和作废申报”。在已申报记录中找到需要更正的年度,点击进入申报详情页面,然后点击“更正”按钮。在填报页面中,找到“专项附加扣除”板块,点击进入后选择“赡养老人”,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如被赡养人信息、分摊方式等。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系统会自动计算应退税额,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所以,只要在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未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都可以申请退税。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更正申报时,要确保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果提供虚假信息,可能会面临税务处罚。同时,如果您对操作流程还有疑问,可以拨打当地税务机关的咨询热线,寻求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