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责方不愿赔修车期间交通费怎么办?
我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是全责。我的车送去修了,修车期间我上班啥的都得打车,产生了不少交通费。可现在全责方不愿意赔偿这笔费用,我也不知道该咋办,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我该怎么处理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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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被认定为全责,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全责方需要对无责方因事故遭受的合理损失进行赔偿,这里面就可能包括修车期间产生的交通费。 交通费指的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在交通事故车辆维修期间,车主因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为了满足日常的出行需求而产生的交通费用,就属于合理的损失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虽然法条表述主要是针对人身损害,但在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纠纷中,对于合理的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法院通常也会支持。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全责方不愿意赔偿修车期间的交通费,你可以先尝试和对方进行协商,把你实际产生的交通费用凭证拿给对方看,跟对方说明这是合理的赔偿要求。要是协商不成,你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打车发票、公共交通费用凭证等,向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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