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施行后出了医疗事故医院不处理怎么办?
我遇到医疗事故了,医院却拖着不处理。我也不太懂法律,不知道在民法典施行之后,面对这种医院不处理医疗事故的情况,我该通过什么合法途径去解决,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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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遭遇医疗事故且医院不处理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合法途径来解决问题。 首先,患者或其家属可以与医院进行协商解决。协商是一种较为平和的解决方式,双方可以就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赔偿数额等问题进行沟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协商过程中,患者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病历、检查报告、费用清单等,这些证据对于后续的处理非常重要。 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申请后,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另外,患者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患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医院存在过错以及自己所受到的损害。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做出公正的判决。 总之,当遇到医疗事故医院不处理的情况时,患者要冷静应对,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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