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中网签保全的效力究竟有多强?
最近在考虑买套二手房,听说有网签这回事,也知道有财产保全。就想弄明白,网签对于保障我在二手房买卖里的权益作用大不大,它的效力到底有多强呢?担心网签没什么用,又怕错过保障自己权益的办法,想详细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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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房买卖中,网签并不具备保全的效力。 首先来说说网签,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简单讲就是买卖双方把房屋交易结果的主要内容,像房屋状况、成交价格这些基本信息,通过房地产交易监管部门的网上签约系统录入备案。它本质上是一种通过网络进行的行政备案,主要起到公示、确认和管理的作用,不具有创设权利的功能。比如,交易监管部门不会干涉买卖双方协商的违约责任、房屋交付等具体条款。 而保全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这是一种由法院实施的强制性措施,目的是防止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 如果想要保障二手房买卖中的权益,根据民法典规定,二手房买卖可以进行房屋预告登记。房屋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例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就可以对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此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不过要注意,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相关概念: 网签:一种行政备案行为,通过网络将房屋交易基本信息录入房地产交易监管部门系统。 保全:利害关系人在紧急情况下,为避免权益受损,向法院申请对相关财产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预告登记:为保障债权人未来取得物权,在约定买卖房屋等不动产物权时,对不动产处分进行限制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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