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老公不到场该怎么办?


在法律诉讼中,开庭时当事人不到场是一个需要重视的情况,尤其是涉及到与自己关系密切的老公不到场时,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应对办法。 首先,要明确不同类型的案件,法律对于当事人不到场有不同的规定。如果是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如果您老公是原告,开庭不到场且没有正当理由,法院可能按撤诉处理;要是您老公是被告,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所谓缺席判决,就是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法院仍然会依据现有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在这种情况下,因为您老公没有到场陈述自己的观点、提供证据和进行辩论,可能会导致他丧失为自己争取权益的机会,法院可能会根据对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认定事实,进而作出对他不利的判决。 不过,如果您老公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比如突发重大疾病、遭遇不可抗力等,他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您老公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向法院提出延期申请,由法院来决定是否准许。 此外,如果案件属于必须到庭的案件,比如涉及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还可以拘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