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死亡后继承的财产不够偿还债务该怎么办?
我给人做保证人,现在我意外去世了。我的继承人继承了我的一些财产,但这些财产不够偿还我担保的债务,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是不是就不用还剩下的债务了,还是有其他解决办法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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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保证人死亡,其继承人继承的财产不足以偿还保证债务时,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这种情况。
首先,我们要明白保证的含义。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在保证人死亡后,其遗产将用于承担保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继承人对保证债务的偿还责任以其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如果继承人继承的财产不足以偿还保证债务,对于超出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没有法定的偿还义务。债权人不能要求继承人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偿还超出部分的债务。例如,保证人担保的债务为 50 万元,而其继承人继承的财产价值仅为 30 万元,那么继承人只需在 30 万元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剩余的 20 万元债务,若继承人不愿意自愿偿还,债权人不能强制要求。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债权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债权人仍然可以向主债务人主张权利。因为保证合同是从属于主债务合同的,主债务人始终是债务的第一责任人。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合法途径,要求主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比如,债权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主债务人偿还剩余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