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无过错方不想离婚该怎么办?

我在婚姻里是无过错方,对方有一些过错行为,但是我对这段婚姻还是有感情的,不想离婚。可对方好像有离婚的想法,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才能不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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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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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不想离婚是常见的情况。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离婚一般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无过错方不想离婚,而对方选择协议离婚,无过错方可以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这样双方就无法达成离婚协议,也就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要是对方选择诉讼离婚,无过错方在接到法院传票后,应积极应诉。在庭审过程中,无过错方要向法院表明自己不想离婚的态度,并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例如,可以列举夫妻之间曾经的美好回忆、共同经历的困难等,以此来说明双方还有感情基础。同时,对于对方提出的一些可能导致感情破裂的理由,无过错方可以进行反驳和解释。比如,如果对方以双方性格不合为由提出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说明虽然两人性格有差异,但在长期的生活中已经相互理解和包容,这种差异并不影响夫妻感情。 此外,无过错方还可以请求法院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中的必经程序,法院会安排专业的调解员对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无过错方可以真诚地表达自己对婚姻的重视和挽回婚姻的决心,也可以尝试与对方沟通,解决双方之间存在的问题。 总之,无过错方不想离婚时,要积极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婚姻。同时,也要认真反思夫妻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改善和修复双方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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