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因不明白保险合同签错了该怎么办?
我在签保险合同的时候,没太弄明白里面的条款,稀里糊涂就签了。现在发现合同内容和我原本想的不一样,感觉签错了,我现在特别着急,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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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投保人因不明白保险合同而签错时,可采取以下几种办法来处理。 首先,要明确这种情况可能涉及重大误解。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如果投保人能证明自己签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比如是因为保险业务员对合同关键条款解释不清等原因导致的,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保险合同。 若发现签错合同,应尽快与保险公司沟通。可以先向保险公司说明情况,要求协商变更合同内容。比如,若签错的部分是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内容,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对合同进行修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使合同符合自己的真实意愿。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如果沟通协商不成,且投保人认为自己确实是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签的合同,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与保险业务员的沟通记录、当时的宣传资料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请求撤销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或仲裁机构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裁决。不过要注意,行使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所以发现签错合同后要及时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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