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后就一定会生效吗?


在日常的经济和生活交往中,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和明确义务的重要工具。然而,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合同订立后就能生效吗?其实,合同订立并不必然意味着合同就会生效。 合同的订立,简单来说,就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比如甲和乙商量好甲向乙购买一批货物,明确了货物的种类、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主要内容,并且双方都表示同意,这就完成了合同的订立。 而合同的生效,则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拘束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里所说的“法律另有规定”,比如某些合同需要办理批准等手续才能生效。像一些涉及外商投资、国有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的合同,就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是指双方在合同中自行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或时间。例如,双方约定合同在某个特定的日期生效,或者在完成某件事情后生效。这种情况下,只有当约定的条件成就或者时间到达时,合同才会生效。 此外,如果合同存在无效的情形,即使订立了也不会生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所以,合同订立后不一定就能生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来判断。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应当仔细了解合同生效的条件和相关法律规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