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者突然离职,公司是否还需要给离职的劳动者算工资?

我是一名劳动者,因为家里突发急事,没来得及提前跟公司说就离职了。现在公司说我突然离职给他们造成了损失,不给我算工资。我想知道,就法律层面而言,公司这样做合法吗,他们到底应不应该给我算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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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工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劳动者突然离职的情况下,公司通常还是需要给离职的劳动者算工资的。下面从不同方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工资的概念。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只要劳动者为公司提供了劳动,公司就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资。这就好比您去超市买了东西,超市就得把货物给您一样,您付出了劳动,公司就该给您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强调了公司支付工资的义务,并且禁止了克扣和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 其次,劳动者突然离职的情况。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突然离职就丧失了获得工资的权利。突然离职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影响,比如工作交接不及时等,但这不能成为公司不支付工资的理由。 不过,如果劳动者突然离职给公司造成了实际损失,公司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公司需要有证据证明损失的存在和具体数额,而且赔偿与工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以赔偿为由扣除劳动者的全部工资。 综上所述,劳动者突然离职,公司仍然需要给劳动者算工资。如果公司以劳动者突然离职为由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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