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消费场所被保管的物品被窃该怎么办?

我去商场购物,把物品寄存在商场的保管处,结果取物品时发现被窃了。我特别着急,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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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管合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消费场所,消费者将物品交给商家保管,双方就形成了一种保管合同关系。保管合同就是一方把物品交给另一方保管,保管人要妥善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时间把物品返还给寄存人的协议。 当在消费场所被保管的物品被窃时,我们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来处理。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商场的保管是有偿服务,比如收取了一定的保管费用,那么商场作为保管人就有义务妥善保管消费者寄存的物品。一旦物品被窃,商场很可能被认定为保管不善,需要对消费者进行赔偿。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场提供监控等协助调查,确定物品被窃的情况。同时,要及时与商场协商赔偿事宜,提供物品的相关价值证明,如购买发票等,以便确定赔偿金额。 要是商场的保管是无偿的,商场虽然也有一定的保管义务,但如果商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可能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过,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场配合调查,提供必要的帮助,例如查看监控等。 如果与商场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投诉,请求他们介入调解。还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如保管凭证、物品价值证明、与商场沟通的记录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过程中,消费者要注意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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