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完成后房东不给钥匙怎么办?
我买了套二手房,所有交易手续都办完了,钱也给了,房产证也过户到我名下了。但原房东就是不给我钥匙,说要过段时间才搬。我现在想尽快入住,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有没有什么法律办法能让房东把钥匙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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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房交易完成后,若房东不给钥匙,这涉及到合同履行以及物权转移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从法律概念上讲,二手房交易完成通常以产权过户登记为标志,当房产证过户到买家名下时,买家就成为了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东此时不给钥匙的行为,实际上是侵犯了买家对房屋的占有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二手房交易中,一般买卖双方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里通常会约定交房的时间和方式等内容。房东在交易完成后不给钥匙,属于不履行交房义务,违反了合同约定,买家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买家首先可以尝试与房东进行沟通协商,明确告知房东交易已经完成,其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钥匙。在沟通时,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以备后续可能的维权之需。如果协商无果,买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买家需要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等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以及房东未履行交房义务的事实。法院在审理查明事实后,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作出判决,要求房东履行交房义务,并可能判决房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赔偿买家因延迟交房而遭受的损失,像额外的租房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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