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在租赁期内卖房该怎么办?
我是房东,之前把房子租出去了,现在租赁期还没结束,我想把房子卖了。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才符合法律规定,会不会对租客有什么影响,也担心后续会有法律纠纷,想了解下具体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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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租赁期内,房主若要卖房,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简单来说,即使房主在租赁期内把房子卖了,租客仍然可以按照原来的租赁合同继续居住到租赁期限结束。新的房屋所有权人不能因为房子易主,就要求租客提前搬走。所以,房主决定卖房后,不用提前解除与租客的租赁合同。其次,房主有通知租客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也就是说,房主在打算卖房时,要在合理的时间内告诉租客。合理期限一般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通常认为提前15天通知比较合适。租客在得知后,在同等的买房条件下,比如相同的价格、付款方式等,租客有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不过,如果房屋是卖给房屋按份共有人或者房主的近亲属,租客就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另外,在整个卖房过程中,房主还需要注意保护租客的正常居住权益。不能因为卖房频繁带人来看房,影响租客的正常生活。如果需要带人看房,应该提前和租客协商好时间,取得租客的同意。总之,房主在租赁期内卖房,既要遵守“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保障租客的居住权益,又要履行通知义务,保障租客的优先购买权。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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