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未结案该怎么办?
之前遭遇了医疗事故,和医院协商处理,但一直没有结案。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推进解决,是继续和医院协商,还是走其他途径?也不清楚具体的流程和自己有哪些权益,希望了解一下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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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医疗事故未结案的情况时,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处理。首先,可以选择和医疗机构进行协商。协商其实就是患者和医院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就医疗事故的赔偿等问题交换意见,争取达成一致。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这种方式优点是比较灵活、便捷,能节省时间和精力。比如一些小的医疗事故,通过双方友好协商,医院承认错误并给予一定赔偿,患者也能接受,事情就解决了。 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是医院的管理部门,它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调解。《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所以在选择这种方式时,要确定没有同时走法律诉讼程序。调解成功的话,会形成调解协议,双方按照协议执行。 最后,还能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这是一种比较正式和严肃的途径。患者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来证明医疗事故的存在以及自己所遭受的损失。法院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理和判决。虽然诉讼可能会花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但它能更公正地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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