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挂靠公司账户冻结导致我的钱转不出来该怎么办?

我把钱挂靠在一家公司账户里,结果现在这个公司账户被冻结了,我的钱也转不出来。我特别着急,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是找公司协商,还是通过法律途径,希望能了解下相关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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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账户冻结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挂靠公司账户冻结,自己的钱无法转出的情况时,首先要明确这其中涉及到不同的法律概念和处理方式。 我们先了解一下账户冻结。账户冻结通常是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据法律规定,对特定账户采取的限制措施,目的是为了保证案件的顺利执行或者防止资金被不当转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接下来,要区分账户里的钱的归属。虽然钱放在挂靠公司的账户里,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这笔钱是你个人所有,那么在法律上你对这笔钱享有权益。比如,你和挂靠公司之间有明确的挂靠协议,协议中约定了资金的归属和使用方式,或者有转账记录、财务凭证等能证明资金来源是你个人。 当遇到这种问题时,可以按以下步骤处理: 第一步,及时与挂靠公司沟通。了解账户冻结的原因,是因为公司自身的债务纠纷、涉及违法犯罪行为,还是其他原因导致的。如果是公司自身原因,要求公司采取积极措施解决问题,比如与债权人协商还款、配合司法机关调查等。 第二步,如果沟通无果,可以考虑收集证据。证据包括挂靠协议、转账记录、资金使用的相关凭证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你对账户里的资金享有所有权,为后续的维权提供支持。 第三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律途径。如果是因为公司与他人的纠纷导致账户被冻结,而你的资金被错误冻结,你可以向采取冻结措施的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提出执行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与挂靠公司之间存在合同纠纷,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返还你的资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提供充分的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遇到挂靠公司账户冻结导致自己资金无法转出的情况,要保持冷静,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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