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用地到期未续批该如何处理?
我有一块设施农用地,之前一直正常使用,但现在到期了还没去续批。我不太清楚接下来会怎样,是会被直接收回吗?会不会有罚款之类的处罚?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和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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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当设施农用地到期未续批时,可按以下方面处理。 从土地使用角度来看,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者应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或划拨批准文件规定的用途、期限等条件使用土地。设施农用地到期未续批,意味着使用人不再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利。此时,土地所有权人(一般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要求使用人返还土地。 如果使用人在到期后仍继续占用土地,这种行为就构成了非法占用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此外,不同地区可能根据自身情况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设施农用地到期未续批的处理方式和具体措施。因此,当设施农用地到期未续批时,土地使用人应及时与土地所有权人或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沟通,了解相关处理要求,并按照规定妥善处理后续事宜,避免因非法占用土地而面临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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