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对方不给联系小孩怎么办?

我和孩子爸爸离婚了,离婚协议里写明我可以定期联系孩子、看望孩子。但现在他总是找各种理由,不让我和孩子联系,也不让我去看孩子。我心里特别着急,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联系孩子的权利,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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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探望权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探望权,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一种法定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当遇到对方不给联系小孩,也就是阻碍你行使探望权的情况时,首先可以尝试和对方进行沟通协商。把你的想法和感受告诉对方,同时也了解对方为什么不愿意让你联系孩子,争取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比如重新约定联系孩子的时间、方式等。 如果协商没有效果,你可以考虑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可以向当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妇联等组织反映情况,这些组织可以从中调解,促使对方配合你行使探望权。 要是通过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你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离婚协议、你曾尝试联系孩子但被拒绝的记录等,证明对方阻碍了你行使探望权。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对方仍然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比如对其进行罚款、拘留等,以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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