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书生效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当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如果一方不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这不仅违反了双方达成的协议,也侵犯了子女获得抚养费的合法权益。下面为你详细介绍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的措施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要明白民事调解书的性质。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一旦双方当事人签收了民事调解书,它就与生效的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双方都必须按照调解书中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所以,你作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可以直接向作出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民事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等材料。法院在受理申请后,会向对方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仍然拒不支付,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此外,如果对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处罚。 除了申请强制执行外,你也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其不支付抚养费的原因,看是否可以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但如果协商无果,为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非常必要的。 总之,民事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时,另一方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和子女的权益。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