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当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需要了解自己的权益以及可以采取的措施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明确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二倍工资”,是对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赔偿,目的是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 其次,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一步,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并且保留好沟通的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也许能促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 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政府部门。劳动者可以携带能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如果发现用人单位确实存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不能满足劳动者的诉求,或者用人单位仍然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如果劳动者的诉求得到支持,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裁决结果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等赔偿。 最后,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并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总之,当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要积极主动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的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