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没办劳动关系员工该怎么办?


当企业未与员工办理劳动关系时,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简单来说,就是你为单位干活,单位给你发工资,你们之间形成的一种受法律保护的雇佣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企业没有与员工办理劳动关系,也就是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员工有以下权利和应对办法。其一,员工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比如你在企业工作了三个月,企业都没和你签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开始,企业就需要多支付你一倍的工资。 其二,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因为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以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通知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企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其三,员工要注意收集证据。为了证明自己和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员工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这些证据对于员工维护自己的权益非常重要。 如果员工和企业就劳动关系问题无法协商解决,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监察部门会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对劳动争议进行裁决。如果员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员工要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