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导致人员死亡但没钱赔偿该怎么办?


在车祸导致人员死亡但没钱赔偿的情况下,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和处理。首先,要明确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一般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如果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超出交强险部分还可以由商业险按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然而,如果肇事方确实没钱赔偿,在保险赔偿后仍有不足的部分,受害人及其家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肇事方进行赔偿。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后,如果肇事方仍不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肇事方的财产进行调查,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如果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会依法进行查封、扣押、拍卖等,以实现受害人的赔偿权益。若肇事方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赔偿责任的免除。一旦发现肇事方有新的财产线索,受害人随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另外,如果肇事方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使没钱赔偿,也不能免除其刑事责任,不过积极赔偿并取得受害人家属谅解,在量刑时可能会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总之,车祸致人死亡没钱赔偿是一个复杂的情况,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妥善处理,既要保障受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也要遵循法律程序和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