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对方不来法庭该怎么办?
最近起诉离婚了,但是对方一直说有事来不了法庭。我不太清楚这对离婚审判会有什么影响,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有哪些规定和解决办法,法院会怎么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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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离婚时,如果对方不来法庭,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离婚案件一般不能缺席判决,因为离婚诉讼涉及到当事人的身份关系,且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必须调解,所以法院通常会慎重处理。但公告送达的案件是个例外。 其次,若被告明确表示不愿出庭,但通过书面形式向法院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与立场,那么法院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做出缺席审判的决定。 再者,如果被告既不愿意出席法庭审理,也没有向法院提交书面的离婚意见,而这类离婚案件涉及到子女抚养责任以及不到庭便无法查明相关案情等因素,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也就是说经过两次传票传唤之后,仍然拒绝出席庭审的被告,法院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将其拘传至法庭参与诉讼程序。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即便对方不出庭,只要能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依然可能判决准予离婚。比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 总之,对方不来法庭不代表离婚程序就无法进行下去,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相关概念: 缺席判决:就是在一方当事人没有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下,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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