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想解除合同该怎么办?


当遇到对方想解除合同的情况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虑应对办法。首先,我们要明确合同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情况。 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已经约定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一方或双方有权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想解除合同的理由符合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那么对方依据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是合法的。例如,合同中约定如果一方延迟交付货物超过一定期限,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当出现这种情况时,对方就可以按照约定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则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了几种法定解除的情形,包括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对方以法定解除的理由提出解除合同,我们需要判断是否真的符合这些法定情形。比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像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使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此时对方提出解除合同是有法律依据的。 如果对方提出解除合同既不符合约定解除的条件,也不符合法定解除的情形,那么对方的解除行为就属于违约行为。我们作为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后,我们要及时与对方沟通,要求对方说明解除合同的理由和依据。同时,我们要注意收集和保存与合同履行相关的证据,如合同文本、履行过程中的通知、函件、交货凭证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来解决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