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对方全责却不赔偿该怎么办?


如果发生事故对方全责却不赔偿,您不用着急,以下为您介绍具体解决办法:首先,一定要保留好各种与事故相关的证据,像是事故现场的照片,能直观反映事故发生时的状况;双方车辆受损情况照片,这能证明车辆的损坏程度;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它明确了责任归属;医疗费用清单、维修发票等等,这些都是计算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这些证据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 接着,可以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赔偿问题。在交流时要保持冷静,清楚地告诉对方其应承担的责任和您的损失情况,尝试让对方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比如,可以约对方找个时间坐下来好好谈,或者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沟通,同时保留好沟通记录,万一协商不成,这些记录也可能有用。 要是协商没有结果,您还可以向对方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向保险公司详细说明事故情况,并提供完整的事故资料和合理的赔偿诉求,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偿。因为对方既然有保险,那么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有义务进行赔付。 若对方保险公司也拒绝赔偿,或者赔偿不合理,那么就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了。您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对方和其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要按照法院要求准备好证据,并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而且,如果最终胜诉,而对方还是不履行赔偿义务,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表明,当事人可以采取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了起诉必须符合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这些条件。 相关概念: 交通事故责任: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 缺席判决: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下,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