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该怎么办,合同违约的救济方法有哪些?


当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可以采取多种救济方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为你详细介绍。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合同违约。合同违约就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可以要求甲方继续履行。继续履行,通俗来讲,就是让甲方按照合同原本的约定,把应该做的事情做完。比如,甲方和乙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甲方收了钱却不办理过户手续,乙方就可以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完成过户。这一规定依据的是《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 除了要求继续履行,乙方还可以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补救措施是指在合同一方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为了使合同的履行符合约定而采取的各种措施。举例来说,如果甲方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对货物进行修理、更换等。《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赔偿损失也是乙方可以采取的重要救济方法。当甲方不履行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此外,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如果甲方的违约行为导致乙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乙方还有权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了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其中包括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总之,当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救济方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在处理过程中遇到问题,也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