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常住地离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我和另一半打算在常住地办理离婚,但是不清楚具体要走哪些程序、准备什么材料。不想因为手续不全来回折腾,所以想问问在常住地离婚都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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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住地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常住地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每种方式所需的手续不同。 首先是协议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其手续大致如下:第一步,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内容要明确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第二步,申请离婚登记。双方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第三步,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四步,审查和发证。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审查通过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其次是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手续如下:第一步,起草起诉状。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等)、事实与理由等内容。第二步,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证据可以包括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第三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一般是向被告常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步,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第五步,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第六步,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需按时参加庭审,在法庭上进行陈述、辩论,提供证据等。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将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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