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专利实质审查未通过该怎么办?

我申请的专利进行实质审查没通过,收到了审查意见通知书,说我的专利缺乏新颖性。我觉得我的发明挺有创新的,不理解为什么没通过。我现在很着急,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才能让专利申请继续下去,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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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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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专利实质审查未通过时,申请人不要惊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 首先,要仔细研读审查意见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是专利审查员给出的关于专利申请存在问题的详细说明。它就像是一张“诊断书”,告诉申请人专利申请在哪些方面不符合要求。例如,可能指出专利缺乏新颖性、创造性,或者申请文件撰写不规范等问题。申请人需要逐字逐句地分析通知书内容,理解审查员的观点和依据。这一步非常关键,只有准确把握了问题所在,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后续处理。 如果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以进行意见陈述。意见陈述是申请人向审查员表达自己观点和理由的机会。在陈述时,要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的问题,结合相关的事实和证据,清晰、有条理地阐述自己的看法。比如,如果审查员认为专利缺乏新颖性,申请人可以列举相关的对比文件,说明自己的专利与现有技术的区别,证明其具有新颖性。同时,意见陈述要基于法律规定和客观事实,不能进行无理的争辩。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人有权利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审查意见进行答复和陈述。 此外,还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申请文件是为了克服审查意见中指出的缺陷。但修改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即不能超出原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例如,如果原申请文件中没有提到的技术特征,就不能在修改时加入。修改可以针对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部分进行。通过合理的修改,使专利申请更加符合专利法的要求。 如果经过上述努力,仍然无法解决问题,申请人还可以考虑请求复审。复审是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时,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再次审查的程序。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复审委员会会重新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复审决定。 总之,专利实质审查未通过并不意味着专利申请的终结,申请人可以通过合理的途径和方法来争取专利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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